一、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 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2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2. 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1)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10人,留学期限3-10个月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人,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人,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选派专业
物理、化学、数学、地质、纳米技术、材料科学、生物医药、信息技术、俄语语言文学等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申请赴圣彼得堡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如未通过圣彼得堡大学语言考试,需读一年预科的,预科期间学费自理
四、申报条件
(一)类别条件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 力和科研成果。申请时应提供莫斯科大学合作导师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 养计划。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1 月 5 日以后出生)。
2.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 士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1 月 5 日以后出生)。
3.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或中央国家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 低于 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
(3)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1 月 5 日以后出生)。
(二) 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五、选拔推荐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19 年 1 月 5 日-15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推荐单位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派出渠道”选择“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或“与圣彼得堡大学互换奖学金”。
2. 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被推荐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于 1 月 20 日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统一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
3. 应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向俄方两所大学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两所大学通知为准。凡未被两所大学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六、材料准备
1. 申报系统平台提交材料
请根据系统后台的材料清单进行申报材料准备,
2. 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暂无需在CSC申报系统内提交,具体清单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有关本项目细节,请点击留基委项目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398 ,或查看本通知下方附件一和附件二
注:
1. 确认申报本项目的DB官网申请人,请加专项奖学金QQ群562271324,加群验证信息格式为“姓名-学院-BIT学号”
2. 由于推选公函需要申报周期,因此申报本项目申请人,请最晚于2018年1月11日15:30之前向研究生院培养处进行报名确认推选资格,报名请联系培养处孙老师,010-68918605/68913143,或在专项奖学金QQ群内告知培养处老师。
3. 各位申报人请下载附件三中的《单位推荐意见表》,自行撰写500字符的推荐意见填入该表,并将该表的word文档于2018年1月11日15:30前发送至电邮7220171196@bit.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与圣彼得堡互换奖学金”或“与莫斯科大学互换奖学金”
4. 各位申报人于项目开通期(1月5日-1月15日)在平台上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后,请将对应材料纸质版连同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申请表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110室3号窗口,材料最晚提交日期为2018年1月15日。
5. 申请人同时请下载附件四中《DB官网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新版)》,根据申报情况填写完毕后,连同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同提交研究生院110室3号窗口,材料作为项目申报存档文件,由研究生院保管。提交日期同上。